晶片業者高通(Qualcomm)被指支付蘋果費用,使蘋果獨家採購其LTE晶片,周三被歐盟認定排擠對手並判罰9.97億歐元(約12.3億美元、369億台幣)。
歐盟認定,從2011年到2016年間,高通與蘋果簽下合約,高通支付蘋果數十億美元,以換取其iPhone及iPad產品獨家使用高通的晶片,藉此排擠包括英特爾在內的其他競爭對手。
歐盟競爭政策委員會主席Margrethe Vestager指出,高通支付主要客戶蘋果數十億美元,使蘋果不採購對手產品,不只調降價格,還涉及要求蘋果所有iPhone及iPad獨家使用高通基頻晶片組的條件。而且協議還包括如果蘋果推出任何產品採用對手的行動晶片,高通就不再支付費用,而且還需退還大部份從高通拿到的錢。
歐盟認為,這些行為令對手難以挑戰它在這塊市場上的地位,不論對手的產品有多優異。此舉也讓消費者與其他公司在極需創新科技的領域上無法獲致創新和選則,這些都違法了歐盟反托拉斯法規。
歐盟的調查還顯示,根據蘋果內部文件,高通合約的獨家條件是蘋果變心的主要原因,但礙於轉換成本過高,等到2016年9月合約一期滿,蘋果就採用英特爾晶片。
由於蘋果為LTE基頻晶片主要客戶,以及蘋果作為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領導廠商對其他客戶和製造商採購和設計的影響力,高通排擠對手的行為對整個LTE行動晶片市場產生極大影響。歐盟並反駁了高通呈交以證明獨家支付並不會有反競爭影響的測試報告。
所幸高通最後並未真的行使獨家條件的罰則。綜合上述原因,以及高通行為期間及嚴重性,歐盟判處高通需繳交2017年營收的4.9%,即9.97億歐元的罰金。
高通也立即回應歐盟判決,表示有信心高通與蘋果的合約並未違反EU競爭法令、不當影響市場競爭或歐洲消費者。高通也表示立即啟動司法審查來駁回歐盟的決定。
高通的麻煩還未結束。去年初美國公平交易委員會(FTC)控告高通為維持壟斷地位,打壓競爭對手,並對手機業者(蘋果)超收專利權利金。此外,高通也因反競爭措施遭到中國及韓國政府重罰。台灣公平會去年11 月也對高通做出國內史上最高的234億台幣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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